财产分割的裁判内容有哪些构成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11-03 04:38) 点击:394 |
财产分割的裁判内容有哪些构成? 实际上,有关财产分割的裁判内容,可以分别构成确权判决或给付判决。具体为:1.具体动产、不动产被夫妻一方实际占有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,裁判又确定归其所得的,这项裁判构成一项确权判决,此时不存在执行问题;2.具体动产、不动产被夫妻一方实际占有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,裁判确定归另一方所得的,构成一项给付判决,此时应当认为裁判中实际上包含给付义务,权利人可以据此申请执行;3.具体动产、不动产被夫妻双方共同占有、登记在双方名下,裁判确定归其中某一方所得的,也构成一项给付判决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|